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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分娩的四大因素是产力、产道、胎儿及精神心理因素,其中任何一个或几个因素异常即可能导致分娩进程受阻而发生难产。今天我们来说一下产程异常的处理。
1.潜伏期异常
有潜伏期延长倾向首先应除外假临产,若确已临产,可予以哌替啶 100 mg 或地西泮 10 mg 肌内注射,纠正不协调性子宫收缩,当宫缩协调后可很快进入活跃期。若镇静药后宫缩无改善,可加用缩宫素,观察 2~4 小时仍无进展,则应重新评估头盆关系,若有骨盆不称应行剖宫产,以免延误处理导致滞产。
2.活跃期宫颈扩张延缓或停滞
阴道检查了解骨盆情况及胎方位,若无明显头盆不称,可行人工破膜加强产力,促进产程进展。严重的胎头位置异常,如高直后位、前不均倾位、额位及颏后位等应立即行剖宫产。
若无头盆不称及无严重胎位异常,可用缩宫素加强宫缩,观察 2~4 小时产程仍无进展,或进展欠满意(宫颈扩张率<1 cm/h)应行剖宫产。
3.胎头下降延缓或停滞
第一产程末第二产程胎头下降延缓或停滞,提示胎头在中骨盆遇到阻力,也应及时做阴道检查,了解中骨盆及出口情况,有无宫颈水肿,胎方位及胎头下降水平,胎头水肿及颅骨重叠情况,若无头盆不称或严重胎位异常,可用缩宫素加强宫缩;若为枕横位或枕后位可试行徒手将胎头转为枕前位,待胎头下降至≧+3,宫颈开全后行产钳或胎头吸引器助产,若徒手转胎方位失败,胎头仍持续在+2 以上,应行剖宫产。
4.临床特殊情况处理小贴士
1. 哌替啶、地西泮
哌替啶、地西泮对胎儿的呼吸抑制作用往往在用药后 2 小时达峰值,以前主张胎儿 6 小时内不分娩可以使用,现在认为估计胎儿 4 小时内不分娩可以使用,且最好在潜伏期使用。使用后可能有胎动减少,或电子胎心监护显示基线较平,一般不会增加胎儿宫内窘迫及新生儿窒息的发生率。
2. 米索前列醇
米索前列醇与米非司酮合用可终止 49 天内早孕。但由于前者对子宫的强力而有效的收缩作用,大量文献报道可用于中晚期妊娠引产及加强产程中子宫收缩,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与缩宫素相比较,该药加强子宫收缩的作用比缩宫素强,促宫颈成熟作用比缩宫素明显,但更容易引起强制性子宫收缩。
因此,用在晚期妊娠引产及加强宫缩而引起子宫破裂、羊水栓塞等严重并发症。故多数人不主张在晚期妊娠引产及产程中加强宫缩时使用。
3. 持续性枕后位、枕横位的诊断时机问题
临产后如果骨盆正常,胎儿不大,产力正常,80% 的枕后位、枕横位可以向前旋转成枕前位而经阴道分娩。如果有骨盆狭窄,胎儿较大,或产力异常,胎儿在骨盆内的旋转受阻,产程图提示胎头下降停滞 2小时及以上,经处理(如人工旋转胎头等)无效,即可诊断为持续性枕后位及持续性枕横位而行剖宫产,不需要试产到宫口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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