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产(Preterm delivery, PTD)是指妊娠不满 37 周分娩,各国关于孕周下限值的定义有所差别。在欧洲,早产的定义为孕 22 周至 37 周分娩,其发生率为 5~18%,不足 28 周者为 0.3~0.5%,后者预后较差。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早产可分为活产和胎死宫内、单胎和多胎妊娠以及自发和医源性早产。
近日,欧洲围产医学协会基于 2006 年和 2011 年发布的指南,整合了最新的研究数据,经专家组审核后发布了 2017 年的早产指南。
1. 如何辨认有早产风险的孕妇?
大多数国家在执行早产诊断时过度依赖主观症状(阴道分泌物增多、背痛、腹部月经样绞痛),因此增加了住院率和抑制宫缩药物和糖皮质激素的使用率。为了提高诊断的准确性,对于有症状的孕妇应应进行以下检查:
(1)阴道超声测量宫颈长度,<25 mm 是诊断标准;
(2)子宫颈阴道分泌物中的检测胎儿纤连蛋白(fFN)/ PAMG1 /IGFBP-1。
孕 19~24 周行经阴道超声测量宫颈长度是预测早产的主要方法,最常用的阈值是 25 mm(即妊娠 14~30 周低危女性的宫颈长度的第 10 个百分点),诊断敏感度为 30~60%。
宫颈长度介于 15~30 mm 时可补充行 PAMG-1 检测,因为随着宫颈长度的增加,宫颈长度预测的准确性降低,而随着宫颈长度的增加,PAMG-1 的阳性预测值反而增加。
推荐意见
1. 与单纯的阴道流血、宫缩和宫颈扩张等体征相比,联合使用宫颈长度和生化标志物可更好地预测自发性早产的发生。
2. 目前可用的标志物的主要价值在于高阴性预测值,其阳性预测值一般较低。
3. 定量 fFN 检查有助于协助评估早产风险但需要注意的是,但现实中 fFN 超过 500ng/ mL 的孕妇比例极低。考虑到 fFN 的检查费用问题且低浓度指标难以高质量评估早产风险,因此很难常规推荐临床医师予以此项检查。
4. 对于有症状的早产孕妇推荐予以经阴道超声检查测量宫颈长度因为宫颈长度小于 15 mm 和大于 30 mm 均有较好的预测价值。对于宫颈长度介于 15 mm 到 30 mm 者,建议结合 PAMG-1 综合评估。
表 1 预测有症状孕妇 7 天内发生自发性早产的生化标志物
2. 孕酮制剂推荐意见
(1)有早产或妊娠中晚期流产史的孕妇,孕中期开始每周肌注 17α-OHPC 或阴道给予孕酮制剂。
(2)无早产症状且宫颈长度不足 25 mm 者,不论既往病史如何,建议予以阴道孕酮制剂预防早产和降低新生儿发病率,微粒化孕酮制剂有以下两种:200 mg 阴道软胶囊或 90 mg 凝胶制剂。
(3)对于双胎妊娠而言,宫颈长度缩短是否需要予以阴道孕酮制剂尚需临床数据支持,但不推荐对于多胎妊娠者使用 17α-OHPC。
3. 宫颈环扎术推荐意见
对于既往自发性早产的单胎妊娠者,若 24 周前阴道超声提示宫颈长度不足 25 mm,建议予以宫颈环扎或阴道予以孕酮制剂以预防早产和降低新生儿发病率,但对于双胎妊娠应避免宫颈环扎。
不论单胎还是双胎妊娠,对于短宫颈者使用宫颈环扎尚存在争议,需要设计良好的 RCT 来验证其疗效。
4. 宫缩抑制剂
尽管很多孕妇有先兆早产的征象,但大部分即使不干预也可持续妊娠至足月分娩。因此使用宫缩抑制剂的目的主要是避免即刻分娩,为完成促胎肺成熟治疗以及转运孕妇到有早产儿抢救条件的医院分娩赢得时间。
用药指征:孕 22〜33+6 周,规律宫缩(每 20 分钟至少 4 次)伴随宫颈管缩短和宫口持续性扩张。
禁忌证:孕周<22 周或> 34 周、大于 30 周的早产胎膜破裂、胎儿生长受限和/或胎儿窘迫、绒毛膜羊膜炎、胎盘早剥以及不适宜延长孕周的其他妊娠情况(子痫、先兆子痫、严重母亲的外生殖器疾病)、致命性胎儿发育缺陷、宫内感染或可疑宫内感染、胎儿死亡、先兆子宫破裂及宫颈口扩张大于 4 cm。
5. β2 肾上腺素能受体兴奋剂
β2 肾上腺素能受体兴奋剂主要副作用有心动过速、呼吸困难、肺水肿、孕妇心脏病发作、胎儿心动过速和急性缺氧等。由于这类药物可穿透胎盘屏障,因此可致胎儿心动过速、低血糖或新生儿高胰岛素血症,因此不建议长期使用。
用法:静脉滴注,初始滴速为每分钟 6~8 滴,逐步调整为每分钟 15~20 滴。
硫酸海索那林推荐分段给药:静脉推注 10 μg;10 μg 溶于 500 mL 生理盐水静脉输注。如果使用输液泵,75 μg(3 小瓶)稀释于 50 mL 生理盐水,速度为 0.075 mg/min。
非诺特罗:静脉内给药(即配即用,用 5% 葡萄糖溶液、0.9% 氯化钠溶液或林格氏溶液稀释),初始剂量为 50 mg / min,最大速率为 300 g / min。
监测:每 15 分钟监测孕妇心率、血压;每 4 小时进行血糖监测;注意液体入量和利尿剂的使用;每 4 小时肺部听诊一次;注意胎儿宫内状态和宫缩情况。
禁忌证:孕妇心血管疾病、甲亢、闭角型青光眼、糖尿病、胎盘早剥、胎心率异常、胎儿畸形。
6. 缩宫素受体拮抗剂
这类药物的主要作用在于阻断缩宫素受体,抑制子宫收缩,代表药物为阿托西班,诊断早产伊始就应予以阿托西班治疗,分三阶段给药:
(1)单剂量推注 1 瓶原液(不稀释,6.75 mg/0.9 mL 规格,>1 分钟);
(2)随后持续 3 小时静脉输注阿托西班(37. 5 mg /5 mL 规格的本品共 20 mL,溶解于 180 mL 5% 葡萄糖溶液,滴速 300 μg / min,24 mL/h);
(3)以 100 μg/ min 的剂量持续输注(给药速率为 8 mL / h)45 小时。
相对其他药物,此类药物对于母胎副作用较小,因此被推荐为一线用药,在门诊以及医疗转运过程中均可使用。
7. 钙通道阻断剂
当前用于抑制宫缩的钙通道阻断剂是硝苯地平,其疗效和β2 肾上腺素能受体兴奋剂疗效相近,且副作用小。
用法:每 30 分钟口服 20 mg,共 3 次,其后每 4 小时舌下含服 20~40 mg,总时长持续 48 小时。
监测:1. 宫缩时注意监测胎心;2. 给药后的第一个小时内,每 30 分钟监测孕妇心率及血压,其后每小时监测一次,持续 24 小时,然后每 4 小时一次。
禁忌证:产妇禁忌证:低血压、心脏病(如主动脉瓣功能不全);胎儿禁忌证:子宫胎盘血流信号异常、胎儿窘迫(心动过速)。
8. 前列腺素合成酶抑制剂
阿司匹林、吲哚美辛、双氯芬酸等药物主要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从而抑制宫缩,其中,吲哚美辛或双氯芬酸以直肠栓剂的形式给药,剂量为 100 mg,一小时后重复给药 100 mg,其后每 4~6 小时给药 50 mg,维持 48 h,总量不超过 1000 mg,治疗持续时间不得超过 5 天。吲哚美辛仅可用于 22 周至 32 周的孕妇。
注意事项:1. 仅当羊水指数正常时才应能使用吲哚美辛或双氯芬酸,用药后 48~72 小时注意监测羊水体积,发生羊水过少时需减药或停药;2. 如有需要,间隔 5 天后可重复给药,如若无效,停止给药。
禁忌证:孕妇禁忌证:凝血功能障碍、肝功能异常、溃疡、哮喘、阿司匹林过敏体质;胎儿禁忌证:生长受限、肾脏异常、绒毛膜羊膜炎、羊水过少、肺动脉干相关的心脏疾病和双胎输血综合征。
孕晚期给药的主要风险为动脉导管早闭、三尖瓣膜功能不全和肺动脉高压、退行性心肌病变、血小板功能紊乱引起的出血、颅内出血、肾功能不全或肾衰、肾发育缺陷、羊水过多、胃肠道出血或穿孔,并增加坏死性小肠结肠炎的风险。FDA 妊娠药物分级为 C,治疗期间至少一周检测一次肺动脉干血流和三尖瓣血液回流量,每周 2 次监测羊水量。
MgSO4 不是有效的抑制宫缩药,但可以降低不足 32 周的早产儿脑瘫发生率,其主要机制是缺氧发生时硫酸镁可抑制钙离子内流,发挥细胞保护作用。研究显示,硫酸镁可以降低产后 1 年内婴儿脑瘫和运动功能障碍的发生率,但对于死亡、残疾及其他神经损伤无影响。
用法:给药剂量参考先兆子痫,但这样的剂量是否是发挥神经保护作用的最理想剂量,尚不明确。静脉给予负荷剂量 4 g,30 分钟滴完,然后维持剂量 1~2 g / h,持续 12~24 小时,24 小时总量不超过 30 g。宫缩得到有效抑制即可停药,若 32 周前再次出现早产征象可再次给药。
MgSO4 主要的母体副作用是血管扩张和神经肌肉阻滞,因此用药期间需注意膝跳反射、呼吸次数和尿量。
9. 糖皮质激素的使用推荐意见
(1)有早产风险的孕妇常规予以一疗程的糖皮质激素激素促胎肺成熟;
(2)若距离前次用药时间已超过 1~2 周且再发孕周小于 32~34 周者,可再次行激素治疗;
(3)足月未动产的择期剖宫产者也可使用激素,但择期孕周建议 ≥ 39 周;
(4)孕晚期有早产征象者需在排除绒毛膜羊膜炎后使用激素制剂;
(5)有早产征象者,需要结合宫颈长度和纤维连接蛋白/ PAMG1 水平来预测早产风险,避免不必要的住院和激素治疗;
(6)临床医生应该注意,倍他米松可以抑制胎儿运动和胎心变异。
10. 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问题推荐意见:
(1)孕期有阴道念珠菌病、毛滴虫病或 BV 症状者应予以相应治疗;
(2)目前虽然尚未推广对于孕妇常规筛查阴道炎指标,但是既往因感染性因素早产者在 20 周前需要行白带分析或予以预防性抗菌药物治疗;
(3)孕中期反复阴道出血者需要告知其胎膜早破和早产的风险,并告知预防性抗生素治疗的裨益和风险;
(4)现有数据显示对于预防性抗菌药物治疗而言,克林霉素优于甲硝唑,但是具体应该口服还是阴道给药,尚无定论;
(5)后续的 meta 分析应该排除克林霉素和甲硝唑以外的药物研究,并就这两类药物分别评估各自的疗效;
(6)应该将新生儿结局作为首要指标而不是单纯的分娩孕周。
11.分娩方式推荐意见:
(1)早产不是剖宫产的适应证,除非有其他剖宫产指征;
(2)尽管可能存在颅内出血的风险,但考虑到顺产分娩的新生儿结局与剖宫产无异,因此对于单胎和双胎头位者,推荐经阴道分娩;
(3)胎儿宫内生长受限、臀位以及非头位的双胎妊娠者,推荐剖宫产,但需要注意的是,剖宫产并不能阻止早产儿神经系统后遗症的发生,且对于母体而言,剖宫产风险较大;
(4)对于小于 34 周的早产儿,不推荐使用器械助产,必要时使用产钳而非胎头吸引术。
12. 延迟断脐结扎
延迟断脐结扎可以提升血红蛋白水平和血细胞比容,减少早产儿输血的需要,并降低脑室内出血和坏死性小肠结肠炎的风险。
有研究对 32 周前早产者随访至 2 岁发现延迟 30 秒断脐可以降低贝利婴幼儿发育量表评分低下者(不足 85 分)的比例。
全文总结
宫颈长度结合 PAMG1 /定量 fFn 检测是诊断早产的主要手段;
检测念珠菌和阴道毛滴虫并行对应治疗有利于减少早产风险;
孕早期诊断细菌性阴道炎者首选克林霉素治疗;
宫缩抑制剂并不能改善围产期结局,但可为糖皮质激素发挥药效或医疗转运争取时间;
宫缩抑制剂无效时需考虑合并感染和炎症的可能;
宫颈缩短和/或 fFn 阳性或过早择期剖宫产者需予以倍他米松或地塞米松促胎肺成熟,重复给药仅限于妊娠孕周不足 32~34 周者;
推荐妊娠 32 周前早产者常规使用硫酸镁以降低新生儿脑瘫风险;
早产不是剖宫产的适应证,除非有剖宫产指征;
经阴道分娩对于单胎和双胎头位早产胎儿而言是首选且安全的;
胎儿宫内生长受限、臀位及非头位双胎者推荐剖宫产;
早产儿不推荐使用器械助产,不足 34 周者必要时可选低位产钳而非胎头吸引术;
对于早产者推荐延迟断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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