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收藏本站 距离2021年执业医师笔试 : :

小江医考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789|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烧伤创面的处理原则

[复制链接]

1361

主题

3698

帖子

4万

积分

正式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45370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 12:13: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处理原则
  Ⅰ度烧伤:

  无需特殊处理。

  浅Ⅱ度烧伤:

  采用包扎疗法。水疱皮未破者用75%酒精纱布包扎。水疱皮已破,清创后创面可用凡士林纱布,各类中药制剂(如地白忍合剂,紫草油,虎杖煎剂等),磺胺嘧啶?银(铈、锌)霜剂,糊剂涂布包扎。6~8天首次更换敷料,继续包扎数天,多可愈合。如出现创面感染,及时去除水疱皮,清洗创面,取半暴露或包扎。

  深Ⅱ度烧伤:

  取暴露疗法,外涂5~10%磺胺嘧啶银洗必太糊剂,每日1~2次,使坏死组织变成干痂,可最大程度地保留皮肤附件上皮,经3周左右可获痂下愈合。深Ⅱ度创面感染,应及时去除痂皮,创面取半暴露或包扎。最好用异体皮,异种皮、冻干皮等覆盖。超过3周或预计在3周内不能自愈的深Ⅱ度烧伤,应将创面坏死组织切除或消除,在新的基础上植皮,以缩短愈合时间和获得好的功能恢复。

  深Ⅱ度烧伤Ⅲ度烧伤:

  面积较大的需要移植自体皮片才能消灭创面。伤后即取暴露疗法,涂磺胺嘧啶银或3%碘酊,每日3~4次,烤干焦痂使之干透,干燥的焦痂可暂时保护创面,减少渗出,减轻细菌侵入。然后按计划分期批地切除焦痂(坏死组织),植皮。已分离的坏死组织可剪去,如有残存的坏死组织,继续涂磺胺嘧啶银;如为肉芽创面,可用生理盐水、抗菌药液湿敷,感染一经控制,即行植皮,消灭创面。

       二、处理误区

  烧伤只伤及皮肤

  实际上,局部烧伤同样能引起全身性反应。当成人烧伤面积达到20%、小儿烧伤面积达到10%以上时,就可以导致烧伤性休克,心、肝、脑、肺、肾、胃肠等器官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这种现象叫做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SIRS),也有专家建议把烧伤称为烧伤病。也就是说,它不只是一种伤,而是一种全身性的疾病,需要进行综合治疗。

  伤后不用冷水冲

  有人认为,烧伤后不能用冷水冲,否则会起疱。其实,烧伤后起不起疱,只与烧伤的原因和深度有关,而与是否接触冷水无关。1度烧伤损伤轻、渗液少,一般不起水疱。浅2度烧伤渗出较多,往往会起大小不等的水疱。3、4度烧伤损伤深,皮肤因脱水而出现干性坏死,一般不起水疱。而电烧伤、化学烧伤、固体热物烧伤大都会起水疱。

  如果被烧伤后立即用冷水冲洗较长时间,由于创面血管能在冷水作用下收缩,组织液渗出较少,反倒可以减少水疱。而且用冷水缓慢冲洗烧伤部位10分钟以上,可有效降温,可防止热源持续作用。

  用酸碱中和法缓解

  有人主张酸烧伤用碱中和,碱烧伤用酸中和,这种说法从理论上说是对的,但在实践中不可取。因为在酸碱中和的过程中会放热,会在原来化学烧伤的基础上又产生了热烧伤,加重伤情。所以,现在不主张化学烧伤后使用酸碱中和法,而主张用大量冷水持续冲洗。

  涂牙膏、紫药水和红药水

  牙膏、红药水、紫药水都不能控制创面感染。而且由于颜色遮盖了创面,还容易影响医生对烧伤深浅程度的观察。

  在创面上涂药

  在烧伤创面上涂药好想是天经地义的事,许多外用药物的说明书上也写着清洁创面后将药物直接涂于创面。可是,直接在创面上涂药会刺激创面并造成剧烈疼痛。如果把药物涂在纱布上,再轻轻贴在创面上,既能达到同样的目的,又不会出现剧烈疼痛。

                         祝愿小江医考的家人们身体健康,幸福快乐!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1361

主题

3698

帖子

4万

积分

正式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45370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 12:13:35 | 只看该作者
加入小江,执考无忧!

341

主题

1026

帖子

25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58231
板凳
发表于 2017-11-2 23:19:10 | 只看该作者
感谢分享,辛苦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江老师QQ小江老师QQ

客服老师QQ客服老师QQ

客服老师QQ客服老师QQ

小江老师电话15210678148

客服老师电话13436346406
客服老师电话18618391767
微信扫一扫
关注小江医考网公众号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小江医考网 ( 黑ICP备17004688号-1

GMT+8, 2025-1-3 19:24 , Processed in 0.057775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